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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马尔康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国石油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马尔康加油站整体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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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石油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马尔康加油站整体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本项目位于马尔康市阿底村建成区内。新建595.02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站房,新建550平方米罩棚;新建2具30立方FF双层承重罐(95#汽油、98#汽油)、2具50立方FF双层承重罐(92#汽油、0#柴油),新配4台三油品6枪潜油泵型卡机连接加油机;地坪整体抬升0.2m,修复破损地坪,新增隔油池、环保沟、预处理池、减速带、主标识立柱灯箱等。总投资886万元,环保投资69.7万元,占总投资7.87%。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主要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项目采用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拟在原址进行改造,不涉及新增占地,原有用地于2007年6月22日取得了用地许可证(川国用200701615号),用地类型为仓储用地;根据马尔康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4月29日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通知书,项目用地性质为B41(加油加气站用地);本项目的建设范围内不涉及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生态功能重要区生态红线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生态红线。综合所述:项目符合用地规划。

本项目周边无重点文物古迹和特殊环境保护目标,无明显环境制约因子,周围建、构筑物距离各项设计均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订版)中的加油站址选择原则,周边无明显环境制约因子,项目选址合理。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生产建设应贯穿“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到位和专款专用,保证各项环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方案和作业时间,加强管理,制定生产管理制度,有效控制项目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严禁超出施工范围作业,做到文明施工。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物控制措施。1.废水: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场地冲洗以及各种车辆设备冲洗经沉淀后的上清液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已有卫生设施进行处理。2.废气:主要为扬尘。①使用商品混凝土;②施工站场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③施工场地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使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和车轮冲洗装置,防止泥土带出现场;施工车辆出场时必须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④施工过程堆放的渣土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⑤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洒落在路面上的渣土及时清除。⑥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及时实施地面绿化措施。3.噪声:对钢管、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严禁夜间一切施工。合理布局置,打围施工。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中部,远离附近居民点;将现场噪声源相对集中放置,缩小噪声影响范围,并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加强交通管理,避免由于运输作业影响当地交通秩序面产生的车辆鸣笛噪声污染。4.固废:施工期间在用地范围内设置土石方临时堆场,并对堆场地面进行硬化,堆场表面采取覆盖措施,减小起尘量。及时进行土方回填并压实,防范水土流失;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送至垃圾填埋场(含油污泥必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拆除设备后产生的废液由清洗单位(成都佳辉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加油设备由业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营运期各项污染物控制措施。1.废水:生活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马尔康城区污水处理厂市政管网;地坪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2.废气:铺设油气回收管线,采用油气回收性的加油枪,安装一次和二次油气回收装置;食堂油烟:安装抽油烟机,收集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站房楼顶排放。3.噪声:选用先进低噪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发电机高噪设备采取减震措施、放置于专用设备用房内;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设置减速带、减速及禁鸣标识标牌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4.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及污泥等经厂内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②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单独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区要设置经过防渗、防腐处理的地沟和围堰,与相关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5.地下水:正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控制及处理机修过程中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6.土壤环境:油罐罐体防渗、油罐罐池防渗、输油管线防渗及站场地面防渗。7.加强管理,做好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工作。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施工时要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畅通,地质不良地段施工避开雨季。当暴雨来临时应使用一些防护物,如使用草席等进行覆盖,同时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沉沙池。在材料堆放场周围,应设土工布围栏,以减少建材随雨水流失,造成环境影响。

   (七)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环评文件和专家意见具体落实。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依法依规在规定期限内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公开验收信息,落实信息报送。验收报告以及其它档案资料应存档备查。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和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自环评文件批复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马尔康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阿坝州马尔康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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