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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加强药品和耗材价格监测维护市场稳定

发布时间: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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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品和耗材监测品种的通知》要求,将原新冠疫情应急监测品种调整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品和耗材监测品种,涉及118种治疗药品和7种医药耗材,明确专班专人对目录内药械进行动态监测。

完善机制。启动药品、耗材价格监测机制,完善医药耗材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监测信息报送制度,将全市定点医疗机构15家、诊所2家、零售药店25家纳入监测范围,实行“月报送”制度,全面监测药品、耗材采购供应和价格情况,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确保药品、耗材市场价格稳定、保障有力。

创新举措。“线上线下”齐发力,多措并举抓好监管,稳定定点医药机构供给。通过“线上”微信工作群等快捷方式对各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药品和耗材价格进行“实时报”,确保监测覆盖面和时效性;通过“线下”实地监测,深入医药机构查看相关药品供货、明码标价等情况,检查中对抗病毒药物、口罩、消毒用品等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相关药品和耗材的货源途径、库存数量、销售价格详细记录监测,并指导药店做好宣传工作,确保监测深入度和真实性。同时,要求医药机构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保持药品销售价格稳定,拓宽进货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医药物资需求。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大药品和耗材价格监测预警,确保相关药品和耗材价格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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