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近日,市农牧局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对我市超市、农贸市场、涉渔餐馆开展执法宣传行动。
检查中,该局工作人员督促市场、超市管理员、水产经营户和涉渔餐馆老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禁止销售、收购野生鱼类。通过张贴宣传标语、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马尔康市长江流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形式,在农贸市场、超市、涉渔餐馆等重点区域宣传引导,提升经营户和消费者对长江禁捕工作的知晓度,提醒市民做到不收购、不销售、不食用长江野生鱼类。
截至目前,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人次,检查农贸市场、超市、水产经营户、涉渔餐馆18家,发放禁渔资料40余份,张贴标语25张。在检查中未发现收购、贩卖野生鱼类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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