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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人民政府关于《马尔康市第九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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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传承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文件精神,马尔康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启动了马尔康市第九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通过各乡(镇)推荐、初评、专家评审等方式,我市9项非遗代表性项目进入第九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公示名单,62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入第九批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共9个项目,62人,详见附件)。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第九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4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评审专家组研究。

受理单位:马尔康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受理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

通讯地址:马尔康市俄尔雅绕城路124号

联系电话:0837-2822953;18090246801

联系人:周老师

邮箱:963060094@qq.com

附件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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