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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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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马尔康市水务局

局长:谢小波

办公地址:马尔康镇达萨街706号

联系电话:2822236

邮编:624000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制定水利发展目标和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上报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全市水务基本建设;对水务基本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村镇供水、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综合防治工作。

(三)负责拟定全市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负责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行业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四)负责全市河道、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涉河建设项目行洪论证审批及执行情况监管。

(五)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六)负责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全市水利行业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水利行业教育培训、职称评定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承担市人民政府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务局与市应急局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市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市水务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市内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必要时,市水务局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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