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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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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马尔康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局长:兰天龙

单位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500号附1号

联系电话:2831686

邮编:624000

机构性质:行政

行政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工业、商务、经济合作、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促进市有关工业经济、商务、经济合作、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工业、商务、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业、商务、经济合作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和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电力、成品油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市工业建设项目(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新建、扩建项目,下同)投资管理和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工业投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工业建设项目的上报、登记备案与实施;协调工业建设项目所需信贷资金、用地工作;对重点工业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引进。

(六)负责全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盐业、医药、轻纺等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负责全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七)负责全市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革、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八)负责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市大企业大集团和重点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工矿企业、民用爆破器材储存销售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商务、信息化及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协助企业申报重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积极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的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研究起草全市商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对外贸易、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产业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组织实施国家、省、州信息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负责本市信息化技术标准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资金并监督使用;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承担全市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指导、建立全市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组织、协调、指导开展信息化宣传普及教育;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地区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国家和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六)负责全市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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