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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尔康市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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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府办发〔2022〕1号

市级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夯实日常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基础,及时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有力保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安全,按照《马尔康市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马尔府发〔2020〕32号)要求,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导向,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方式,通过实施“划分网格、责任到人、明确任务、全面覆盖”的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模式,推行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提升基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为建设“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及“一州两区三家园”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压紧压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全面实行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确保生态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不留隐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全州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年度工作任务。

三、实施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域覆盖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的全面推进工作,马尔康生态环境局发挥统一协调作用,做好全市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沟通和协调工作,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对口联动,扎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分工职责。

四、具体要求及职责

(一)网格划定

通过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建立健全三级管理,三级网格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生态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行监管区域,监管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管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网格划分按照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划分并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的原则,建立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二)职责分工

1.一级网格职责。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的政府负责人和各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方案,明确监管任务,强化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的协调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确保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负责划定二级网格,组织本级环保、经信、自然资源、水务、农牧、住建、城市执法等负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对应每个二级网格成立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不少于3人,组长由负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领导担(兼)任,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指导、监督下一级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实施和运行,加强巡查、抽查、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调查处理。

2.二级网格职责。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确定本级网格责任人,明确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机构和任务,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负责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生态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

3.三级网格职责。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以所辖的各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为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村(居)委会。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配备环境保护监督员;建立与二级网格的联动机制,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自治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违法排污现象。

(三)工作要求

1.一级网格。成立马尔康市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推进本级网格的相关工作。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年组织召开2次联席会议,每半年1次,研究部署本级的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事宜;每年组织2次全市二、三网格员的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1次对下级网格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每季度向州级网格报送工作简报2篇(时限:次季度首月3日前),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情况调度表1份(时限:次季度首月3日前)。负责每年年底市党政同责考核中的网格化监管资料的收集报送;负责联席会议的会议纪要、监督检查情况等资料的规范存档。

2.二级网格。各乡镇依托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乡镇的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推进本级网格和监督指导三级网格的相关工作。由乡镇主要负责人或是分管负责人每年组织召开4次工作会议,每季度1次,研究部署本级和三级网格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事宜;每月开展1次本级网格内的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全面排查巡查工作;每月开展1次对三级网格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每月向一级网格报送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情况调度表1份,工作简报1份(时限:次月1日前);负责每年年底乡镇党政同责考核中的网格化监管资料报送;负责工作会议的会议纪要、监督检查记录等资料的规范存档。

3.三级网格。以行政村村支书或村主任、社区主任为网格责任人,以环境保护监督员或环保网格员为辅助,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网格责任人和环保网格员要至少每1周开展1次对本级网格内的生态环境破坏、生态环境信访案件、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建设项目违法排污、饮用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垃圾焚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向上级网格和相关部门报告,并规范填写工作台账。

(四)健全机制

各级网格要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运行机制,确保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运转顺畅。

1.健全领导协调机制。一至三级网格要明确网格责任人和领导组织机构,加强本级网格的统筹领导、部署实施和协调力度和对下级网格的监督指导力度,保障工作落实落地。

2.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上级网格根据工作要求加强对下级网格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论,督促问题迅速整改。

3.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四川省2021年度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阿坝州2021年度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2021年度马尔康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规定,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对部门、乡(镇)要逗硬考核,严格打分,评分结果作为干部升职晋级、部门(单位)创先评优的依据。

4.健全问责追责机制。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行政监督作用,保障网格化监管体系正常运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的部门、乡镇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坚决予以追究责任。

5.健全信息调度机制。每个网格要专人负责,按时上报要求的工作信息。二级网格每月向一级网格报送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情况调度表和工作简报;三级网格按照规定的检查频次建立日常检查工作台账;一级网格调度汇总全市的网格化工作信息,经网格化联席会议办公室研判梳理后形成工作动态报送联席会议召集人和副召集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马尔康市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既是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又是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的重要考核内容。各部门、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统筹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和人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监督指导。上级网格要加强对下级网格的监督和指导。要对下级网格的履职情况定期调度和抽查;对下级网格员逐级开展业务提升培训;一级网格要重点加强对二、三级网格的监督指导。对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失职渎职的坚决追究责任,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落实落地。

(三)加强考核评价。根据《2021年度马尔康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要求,上级网格要加强对下级网格的履职情况严格考核打分,突出差异化,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评和部门、乡镇评优的依据。

(四)加强运行保障。各乡(镇)政府要积极落实本辖区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和环境保护监督员,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正常推进。(五)加强信息调度。下级网格要按照网格履职要求的规定,定期向上级网格报送相关的工作动态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马尔康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马尔康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马尔康市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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