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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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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马尔康市统计局

局   长:王永香

办公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团结街191号

邮    编:624000

联系电话:2823305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制定全市统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和及时。

(二)负责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收集、整理和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三)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服务业、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四)根据国家、省、州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市国情国力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以及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五)建立健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全市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制定的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指导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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