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马尔康市科学技术局
局 长:安丽琼
办公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706-5号
邮 编:624000
联系电话:2822792
机构性质:行政部门
机构职能:
(一)组织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完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全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抓好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园区建设、行业科技规划等工作。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四)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参与省、市重大科技专项。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实施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六)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协同推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推动科技金融创新。
(七)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八)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来市工作政策、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负责推荐申报省、州、市科学技术奖。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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