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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体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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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马尔康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局长:泽朗斯甲

办公地址:马尔康镇俄尔雅新区绕城路124号

联系电话:2822953

邮编:624000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管理政策的措施;组织实施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拟定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产业融合发展及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传承与利用;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重大赛事及活动;指导监督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重点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整体形象推广宣传和对外合作协作交流,推进全域旅游。

(四)推进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信息化;深入实施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各项惠民工程,做到技术监测、覆盖和保障。

(五)指导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创作生产,弘扬、振兴、创新优秀作品、产品及节目;加强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推进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六)指导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制定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履行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开展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重大事件预案处置;承担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强化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资源和要素配置,整合形成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发展新优势,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统筹推进各项事业和产业深度融合并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品牌,提升文化软实力、建设体育强市、旅游兴市、广电繁市的工作新局面。

(九)与市农业畜牧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文体旅游局会同市农业畜牧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市农业畜牧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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