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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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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马尔康市行政审批局

局长:杨静

办公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马江街24号

联系电话:2831060

邮编:624000

机构性质:行政

机构职能:

、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主要职责是:

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事项。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二、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上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的建议;承担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指导全市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

(二)负责规范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建立和完善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三)负责涉及投资项目、市场准入、建设工程、交通水利、文教卫生、社会事务、涉农事务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协调、指导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公安、民族宗教、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检查、考核乡镇、村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六)负责审核进入或退出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研究制定规章制度,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行政审批业务、规范化服务和电子政务技能培训;开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调研和综合评估分析;对各单位政务服务派驻窗口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实施考核。

(七)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协调、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拟订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则和制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八)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九)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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