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 政府部门

马尔康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03-17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单位名称:马尔康市乡村振兴局

局长:安丽琼

办公地址:马尔康市俄尔雅新区绕城路122号

联系电话:2828029

邮编:624000

机构性质:行政

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订全市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

(三)负责实施核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和后期扶持规划;负责扶贫、移民安置开发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四)负责扶贫、移民资金管理;制订全市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开展扶贫、移民干部培训。

(六)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办理、回复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和信息管理工作。

(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市委政府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及时掌握脱贫攻坚进展情况、正反典型、主要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完成脱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其他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