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专栏

马尔康市党坝乡2026年行政检查计划表

发布时间:2026-02-12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附件1
2026年行政检查计划统计表
填表单位:党坝乡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26年2月9日
序号 任务名称 制定任务依据 检查类型         (日常/专项) 实施主体 是否联合检查 联合部门 检查地域 实施层级 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 任务日期 是否涉企 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基数 检查比例 检查频次上限
1 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
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日常检查 马尔康市党坝乡人民政府 党坝乡境内 对地质灾害险情的检查 双随机抽查 2026—01—01至2026—12—31 村自治组织8 8 100% 一年不超过 6次
2 环境保护隐患排查 1.《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条第四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和隐患排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报告。鼓励通过购买基层公共服务、设置环保公益岗位等形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的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大气环境隐患排查,发现存在大气污染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负有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日常检查 马尔康市党坝乡人民政府 党坝乡境内 对环境保护隐患的检查 双随机抽查 2026—01—01至2026—12—31 企业3 3 100% 一年不超过 6次
3 对秸秆禁烧区开展秸秆焚烧现场检查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依法划定的秸秆禁烧区开展秸秆焚烧现场检查。发现违法焚烧秸秆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 日常检查 马尔康市党坝乡人民政府 党坝乡辖区内 对秸秆禁烧区开展秸秆焚烧现场检查 双随机抽查 2026—01—01至2026—12—31 企业5、自然人639户、非企业组织8 652 50% 一年不超过 4次
4 落实乡(镇)、村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和巡查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乡(镇)、村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 日常检查 马尔康市党坝乡人民政府 党坝乡境内 对乡(镇)、村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的检查 双随机抽查 2026—01—01至2026—12—31 企业5、非企业组织8 13 100% 不超过1年3次
5 对水库大坝的检查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水库大坝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对未达到设计洪水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险坝,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除险加固措施,限期消除危险或者重建,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排所需资金。对可能出现垮坝的水库,应当
事先制定应急抢险和居民临时撤离方案。
日常检查 马尔康市党坝乡人民政府 党坝乡境内 对水库大坝的监督检查 双随机抽查 2026—01—01至2026—12—31 企业1 1 100% 一年不超过 4次
6 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八条第三款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可以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监督检查工作。《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可以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日常检查 马尔康市党坝乡人民政府 党坝乡境内 对本行政区域内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双随机抽查 2026—01—01至2026—12—31 非企业组织8 8 100% 一年不超过 4次
7 狂犬病预防 《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预防控制狂犬病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日常检查 马尔康市党坝乡人民政府 党坝乡境内 对预防控制狂犬病工作的督促检查 双随机抽查 2026—01—01至2026—12—31 非企业组织8 8 100% 一年不超过2次
8 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三款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2.《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必要的人员具体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根据本条例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街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执行和督促落实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出的安全生产决定;(三)对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组织排查,提出整治意见,并协助落实;(四)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纠正;紧急情况下,可以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暂停作业;(五)按本条例规定接受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按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六)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七) 协助上级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置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 日常检查 马尔康市党坝乡人民政府 党坝乡境内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双随机抽查 2026—01—01至2026—12—31 企业5个、个体工商户3户、农民专用合作社8个、非企业组织8个 24 80% 一年不超过 2次
9 食品小作坊、个体工商户、小经营店及摊贩等的食品安全检查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或者信息员,建
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日常巡查,指导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履行 食品安全责任,及时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报告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并协助处理。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及时报告食品安全违法情况。
日常检查 马尔康市党坝乡人民政府 党坝乡境内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双随机抽查 2026—01—01至2026—12—31 个体工商户3、农民专用合作社8、 11 100% 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
10 配合电信管理机构对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开展监督检 查 《四川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省电信管理机构对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开展监督检
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履行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义务。
日常检查 马尔康市党坝乡人民政府 党坝乡境内 配合开展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双随机抽查 2026—01—01至2026—12—31 企业3 3 100% 一年不超过 2次
11 对建设工程、高层居民住宅楼、公共场所、等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
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2《.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履行下列职责:(一)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督促检查;(二)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三)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四)组织、指导、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和辖区单位开展消防工作;(五)根据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六)辖区发生火灾事故时,组织协调灭火救援,做好相应工作;(七)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日常检查 马尔康市党坝乡人民政府 党坝乡境内 对消防安全的检查 双随机抽查 2026—01—01至2026—12—31 企业4、非企业组织8 12 100% 一年至少1次
12 对草原防火的安全检查 《草原防火条例》第二十一条在草原防火期内, 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应当对进入草原、存在火灾隐患的车辆以及可能引发草原火灾的野外作业活动进行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当告知有关责任人员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拒不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禁止进入草原或者在草原上从事野外作业活动。 日常检查 马尔康市党坝乡人民政府 党坝乡境内 对草原防火的安全检查 双随机抽查 2026—01—01至2026—12—31 企业3、非企业组织8、项目5 16 90% 一年不得超过10次
13 对森林防火的行政检查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检查活动。 日常检查 马尔康市党坝乡人民政府 党坝乡境内 森林防火检查 双随机抽查 2026—01—01至2026—12—31 企业8、非企业组织8 16 90% 一年不得超过8次
14 在农田、场院等场所进行机械安全检查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底四十条 日常检查 马尔康市党坝乡人民政府 党坝乡境内 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 双随机抽查 2026—01—01至2026—12—31 非企业组织8 8 80% 一年不得超过4次
15 农药监督管理 《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 日常检查 马尔康市党坝乡人民政府 党坝乡境内 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进行检查(不含对农药实施抽查检测 双随机抽查 2026—01—01至2026—12—31 非企业组织1 1 100% 一年不得超过4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