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暖心学路”群众子女就学交通补贴实施方案》已经三届市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暖心学路”群众子女就学交通补贴实施方案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日
附件
“暖心学路”群众子女就学交通补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牢“教育兴则阿坝兴,人才强则阿坝强”发展理念,落实“强州府”目标定位及全州教育发展大会的精神,建好首善之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解决群众子女上学的交通经济负担,保障偏远地区及经济困难家庭孩子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特制定本交通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依据
根据《马尔康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监督工作方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要求,每年为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提供交通补贴,确保学生不因交通费用问题影响正常就学。
二、补贴对象
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在校学生,包括大中专在校学生(不含9+3学生)。
三、补贴标准
马尔康市市域内就读学生按190元(每学期95天,每天2元)每生每学期的标准进行补贴,马尔康市市域外就读学生按每学期末据实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
四、资金来源
就学交通补贴资金由市人民政府专项拨款,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五、发放时间
于每学期末进行申报和发放。
六、发放流程
为确保交通补贴资金精准、安全、高效发放,发放交通补贴流程,具体如下:
(一)马尔康市域内就读学生
1.基础信息采集
每学期末由学校根据农村户籍学生实际在校天数进行考勤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学生需提交本人的社保卡账号、户名及户口簿复印件信息,由学校统一汇总并核对信息。
2.补贴核算与公示
(1)补贴计算。按190元(每学期95天,每天2元)每生每学期的标准,结合每学期实际在校天数,计算每生每学期补贴金额。
(2)花名册编制。学校分学期编制《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包含就读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在校天数、补贴金额、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户别(农村家庭户)、户籍住址等关键信息,经班主任及校长等逐一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教育局。
(3)数据审核。市教育局对学校提交的学生在校天数等基础数据进行复核。
(4)公示监督。审核通过后,学校将《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在校园公示栏及班级群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二)马尔康市域外就读学生
1.收集账户信息
由各乡镇组织申请,学生需提交本人的社保卡账号及户名、就读证明(原件)、车票、农村户籍复印件等信息,由各乡(镇)核对信息并统一汇总。
2.补贴核算与公示
(1)补贴计算。按照户籍住址所在县(市)与学校所在地间往返交通票据计算补贴金额,每学期末凭票据实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注:交通票据仅限于乘坐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不包含旅游船),飞机经济舱。
(2)花名册编制。各乡(镇)按学期编制《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包含就读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在校天数、补贴金额、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户别(农村家庭户)、户籍住址等关键信息,经经办人员及乡(镇)长等逐一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市教育局。
(3)数据审核。市教育局对各乡(镇)政府提交的学生信息及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4)公示监督。审核通过后,各乡(镇)政府将《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在乡(镇)公示栏及村(社区)户主群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三)资金申报与发放
1.报账申请。学校和乡(镇)政府凭公示无异议的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花名册、公示影像及结果等),按报账流程向市教育局提交补贴发放申请。
2.财政审批。市教育局收集各学校、各乡(镇)政府数据后,报送市财政局进行资金审核。
3.批量代发。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局通过银行以批量代发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划转至学生“一卡通”账户。州直属学校(民办园)、各乡(镇)申请的,按审核资金总额划拨至各乡(镇)政府及学校自行发放;后期市教育局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监管。
(四)异常情况处理
1.发放失败处理。因账号错误等原因导致发放失败的,由发放单位统一收集纠正信息并进行二次发放。
2.动态跟踪管理。建立补贴发放台账,市教育局、各乡(镇)政府和各校对未到账情况进行跟踪核查,确保“应发尽发”。
七、监督与管理
(一)建立监督机制:成立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交通补贴的发放、使用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二)定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对学校的补贴工作进行检查,核实补贴对象的准确性、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等。学校及各乡(镇)需建立专门的补贴档案,保存学生的补贴发放记录等资料,以备检查。
(三)违规处理:对于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如冒领补贴等,一经查实,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在补贴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滥用职权的学校和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
八、宣传与解释
(一)宣传工作:通过学校公告、家长会、政府网站、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交通补贴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知晓补贴政策和补贴方式。
(二)解释工作:马尔康市教育局设立咨询电话,为家长和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和解释服务,及时解答遇到的问题。
九、方案实施与调整
(一)方案实施时间: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二)动态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学生交通费用变化等因素,适时对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范围、兑现方式等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交通补贴政策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牢“教育兴则阿坝兴,人才强则阿坝强”发展理念,落实“强州府”目标定位及全州教育发展大会的精神,建好首善之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解决群众子女上学的交通经济负担,保障偏远地区及经济困难家庭孩子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特制定本交通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依据
根据《马尔康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监督工作方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要求,每年为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提供交通补贴,确保学生不因交通费用问题影响正常就学。
二、补贴对象
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在校学生,包括大中专在校学生(不含9+3学生)。
三、补贴标准
马尔康市市域内就读学生按190元(每学期95天,每天2元)每生每学期的标准进行补贴,马尔康市市域外就读学生按每学期末据实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
四、资金来源
就学交通补贴资金由市人民政府专项拨款,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五、发放时间
于每学期末进行申报和发放。
六、发放流程
为确保交通补贴资金精准、安全、高效发放,发放交通补贴流程,具体如下:
(一)马尔康市域内就读学生
1.基础信息采集
每学期末由学校根据农村户籍学生实际在校天数进行考勤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学生需提交本人的社保卡账号、户名及户口簿复印件信息,由学校统一汇总并核对信息。
2.补贴核算与公示
(1)补贴计算。按190元(每学期95天,每天2元)每生每学期的标准,结合每学期实际在校天数,计算每生每学期补贴金额。
(2)花名册编制。学校分学期编制《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包含就读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在校天数、补贴金额、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户别(农村家庭户)、户籍住址等关键信息,经班主任及校长等逐一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教育局。
(3)数据审核。市教育局对学校提交的学生在校天数等基础数据进行复核。
(4)公示监督。审核通过后,学校将《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在校园公示栏及班级群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二)马尔康市域外就读学生
1.收集账户信息
由各乡镇组织申请,学生需提交本人的社保卡账号及户名、就读证明(原件)、车票、农村户籍复印件等信息,由各乡(镇)核对信息并统一汇总。
2.补贴核算与公示
(1)补贴计算。按照户籍住址所在县(市)与学校所在地间往返交通票据计算补贴金额,每学期末凭票据实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注:交通票据仅限于乘坐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不包含旅游船),飞机经济舱。
(2)花名册编制。各乡(镇)按学期编制《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包含就读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在校天数、补贴金额、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户别(农村家庭户)、户籍住址等关键信息,经经办人员及乡(镇)长等逐一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市教育局。
(3)数据审核。市教育局对各乡(镇)政府提交的学生信息及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4)公示监督。审核通过后,各乡(镇)政府将《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在乡(镇)公示栏及村(社区)户主群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三)资金申报与发放
1.报账申请。学校和乡(镇)政府凭公示无异议的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花名册、公示影像及结果等),按报账流程向市教育局提交补贴发放申请。
2.财政审批。市教育局收集各学校、各乡(镇)政府数据后,报送市财政局进行资金审核。
3.批量代发。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局通过银行以批量代发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划转至学生“一卡通”账户。州直属学校(民办园)、各乡(镇)申请的,按审核资金总额划拨至各乡(镇)政府及学校自行发放;后期市教育局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监管。
(四)异常情况处理
1.发放失败处理。因账号错误等原因导致发放失败的,由发放单位统一收集纠正信息并进行二次发放。
2.动态跟踪管理。建立补贴发放台账,市教育局、各乡(镇)政府和各校对未到账情况进行跟踪核查,确保“应发尽发”。
七、监督与管理
(一)建立监督机制:成立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交通补贴的发放、使用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二)定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对学校的补贴工作进行检查,核实补贴对象的准确性、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等。学校及各乡(镇)需建立专门的补贴档案,保存学生的补贴发放记录等资料,以备检查。
(三)违规处理:对于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如冒领补贴等,一经查实,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在补贴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滥用职权的学校和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
八、宣传与解释
(一)宣传工作:通过学校公告、家长会、政府网站、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交通补贴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知晓补贴政策和补贴方式。
(二)解释工作:马尔康市教育局设立咨询电话,为家长和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和解释服务,及时解答遇到的问题。
九、方案实施与调整
(一)方案实施时间: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二)动态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学生交通费用变化等因素,适时对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范围、兑现方式等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交通补贴政策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暖心学路”群众子女就学交通补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牢“教育兴则阿坝兴,人才强则阿坝强”发展理念,落实“强州府”目标定位及全州教育发展大会的精神,建好首善之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解决群众子女上学的交通经济负担,保障偏远地区及经济困难家庭孩子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特制定本交通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依据
根据《马尔康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监督工作方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要求,每年为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提供交通补贴,确保学生不因交通费用问题影响正常就学。
二、补贴对象
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在校学生,包括大中专在校学生(不含9+3学生)。
三、补贴标准
马尔康市市域内就读学生按190元(每学期95天,每天2元)每生每学期的标准进行补贴,马尔康市市域外就读学生按每学期末据实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
四、资金来源
就学交通补贴资金由市人民政府专项拨款,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五、发放时间
于每学期末进行申报和发放。
六、发放流程
为确保交通补贴资金精准、安全、高效发放,发放交通补贴流程,具体如下:
(一)马尔康市域内就读学生
1.基础信息采集
每学期末由学校根据农村户籍学生实际在校天数进行考勤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学生需提交本人的社保卡账号、户名及户口簿复印件信息,由学校统一汇总并核对信息。
2.补贴核算与公示
(1)补贴计算。按190元(每学期95天,每天2元)每生每学期的标准,结合每学期实际在校天数,计算每生每学期补贴金额。
(2)花名册编制。学校分学期编制《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包含就读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在校天数、补贴金额、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户别(农村家庭户)、户籍住址等关键信息,经班主任及校长等逐一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教育局。
(3)数据审核。市教育局对学校提交的学生在校天数等基础数据进行复核。
(4)公示监督。审核通过后,学校将《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在校园公示栏及班级群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二)马尔康市域外就读学生
1.收集账户信息
由各乡镇组织申请,学生需提交本人的社保卡账号及户名、就读证明(原件)、车票、农村户籍复印件等信息,由各乡(镇)核对信息并统一汇总。
2.补贴核算与公示
(1)补贴计算。按照户籍住址所在县(市)与学校所在地间往返交通票据计算补贴金额,每学期末凭票据实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注:交通票据仅限于乘坐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不包含旅游船),飞机经济舱。
(2)花名册编制。各乡(镇)按学期编制《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包含就读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在校天数、补贴金额、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户别(农村家庭户)、户籍住址等关键信息,经经办人员及乡(镇)长等逐一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市教育局。
(3)数据审核。市教育局对各乡(镇)政府提交的学生信息及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4)公示监督。审核通过后,各乡(镇)政府将《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在乡(镇)公示栏及村(社区)户主群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三)资金申报与发放
1.报账申请。学校和乡(镇)政府凭公示无异议的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花名册、公示影像及结果等),按报账流程向市教育局提交补贴发放申请。
2.财政审批。市教育局收集各学校、各乡(镇)政府数据后,报送市财政局进行资金审核。
3.批量代发。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局通过银行以批量代发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划转至学生“一卡通”账户。州直属学校(民办园)、各乡(镇)申请的,按审核资金总额划拨至各乡(镇)政府及学校自行发放;后期市教育局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监管。
(四)异常情况处理
1.发放失败处理。因账号错误等原因导致发放失败的,由发放单位统一收集纠正信息并进行二次发放。
2.动态跟踪管理。建立补贴发放台账,市教育局、各乡(镇)政府和各校对未到账情况进行跟踪核查,确保“应发尽发”。
七、监督与管理
(一)建立监督机制:成立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交通补贴的发放、使用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二)定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对学校的补贴工作进行检查,核实补贴对象的准确性、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等。学校及各乡(镇)需建立专门的补贴档案,保存学生的补贴发放记录等资料,以备检查。
(三)违规处理:对于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如冒领补贴等,一经查实,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在补贴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滥用职权的学校和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
八、宣传与解释
(一)宣传工作:通过学校公告、家长会、政府网站、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交通补贴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知晓补贴政策和补贴方式。
(二)解释工作:马尔康市教育局设立咨询电话,为家长和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和解释服务,及时解答遇到的问题。
九、方案实施与调整
(一)方案实施时间: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二)动态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学生交通费用变化等因素,适时对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范围、兑现方式等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交通补贴政策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暖心学路”群众子女就学交通补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牢“教育兴则阿坝兴,人才强则阿坝强”发展理念,落实“强州府”目标定位及全州教育发展大会的精神,建好首善之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解决群众子女上学的交通经济负担,保障偏远地区及经济困难家庭孩子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特制定本交通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依据
根据《马尔康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监督工作方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要求,每年为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提供交通补贴,确保学生不因交通费用问题影响正常就学。
二、补贴对象
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在校学生,包括大中专在校学生(不含9+3学生)。
三、补贴标准
马尔康市市域内就读学生按190元(每学期95天,每天2元)每生每学期的标准进行补贴,马尔康市市域外就读学生按每学期末据实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
四、资金来源
就学交通补贴资金由市人民政府专项拨款,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五、发放时间
于每学期末进行申报和发放。
六、发放流程
为确保交通补贴资金精准、安全、高效发放,发放交通补贴流程,具体如下:
(一)马尔康市域内就读学生
1.基础信息采集
每学期末由学校根据农村户籍学生实际在校天数进行考勤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学生需提交本人的社保卡账号、户名及户口簿复印件信息,由学校统一汇总并核对信息。
2.补贴核算与公示
(1)补贴计算。按190元(每学期95天,每天2元)每生每学期的标准,结合每学期实际在校天数,计算每生每学期补贴金额。
(2)花名册编制。学校分学期编制《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包含就读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在校天数、补贴金额、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户别(农村家庭户)、户籍住址等关键信息,经班主任及校长等逐一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教育局。
(3)数据审核。市教育局对学校提交的学生在校天数等基础数据进行复核。
(4)公示监督。审核通过后,学校将《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在校园公示栏及班级群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二)马尔康市域外就读学生
1.收集账户信息
由各乡镇组织申请,学生需提交本人的社保卡账号及户名、就读证明(原件)、车票、农村户籍复印件等信息,由各乡(镇)核对信息并统一汇总。
2.补贴核算与公示
(1)补贴计算。按照户籍住址所在县(市)与学校所在地间往返交通票据计算补贴金额,每学期末凭票据实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注:交通票据仅限于乘坐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不包含旅游船),飞机经济舱。
(2)花名册编制。各乡(镇)按学期编制《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包含就读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在校天数、补贴金额、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户别(农村家庭户)、户籍住址等关键信息,经经办人员及乡(镇)长等逐一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市教育局。
(3)数据审核。市教育局对各乡(镇)政府提交的学生信息及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4)公示监督。审核通过后,各乡(镇)政府将《马尔康市农村户籍学生交通补贴发放花名册》在乡(镇)公示栏及村(社区)户主群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三)资金申报与发放
1.报账申请。学校和乡(镇)政府凭公示无异议的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花名册、公示影像及结果等),按报账流程向市教育局提交补贴发放申请。
2.财政审批。市教育局收集各学校、各乡(镇)政府数据后,报送市财政局进行资金审核。
3.批量代发。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局通过银行以批量代发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划转至学生“一卡通”账户。州直属学校(民办园)、各乡(镇)申请的,按审核资金总额划拨至各乡(镇)政府及学校自行发放;后期市教育局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监管。
(四)异常情况处理
1.发放失败处理。因账号错误等原因导致发放失败的,由发放单位统一收集纠正信息并进行二次发放。
2.动态跟踪管理。建立补贴发放台账,市教育局、各乡(镇)政府和各校对未到账情况进行跟踪核查,确保“应发尽发”。
七、监督与管理
(一)建立监督机制:成立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交通补贴的发放、使用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二)定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对学校的补贴工作进行检查,核实补贴对象的准确性、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等。学校及各乡(镇)需建立专门的补贴档案,保存学生的补贴发放记录等资料,以备检查。
(三)违规处理:对于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如冒领补贴等,一经查实,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在补贴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滥用职权的学校和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
八、宣传与解释
(一)宣传工作:通过学校公告、家长会、政府网站、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交通补贴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知晓补贴政策和补贴方式。
(二)解释工作:马尔康市教育局设立咨询电话,为家长和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和解释服务,及时解答遇到的问题。
九、方案实施与调整
(一)方案实施时间: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二)动态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学生交通费用变化等因素,适时对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范围、兑现方式等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交通补贴政策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