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决定》(国发〔2015〕45号)要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继续扎实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拓展评价内容,优化评价方法,提升评价质量。结合近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7年部门支出评价指标体系》,据此开展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我局赓即成立了股室评价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市级11个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财政抽评和州级20个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绩效办(预算股)负责评价工作组织、沟通联络、信息报送等日常具体工作。
我局于2017年6月6日下发了《马尔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马尔财〔2017〕83号)并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培训讲解。要求项目主管部门于6月20日前向本级财政评价工作组提交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自评报告;财政支出管理股室对分管预算单位部门的项目支出绩效自查报告进行审查,按照《2017年部门支出评价指标体系》抽选20个项目开展抽查复评(其中1个项目与州级科室评价组项目重复,未进行再评价),抽查复评工作由绩效办(预处股)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对市本级绩效考评项目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项目总体概况
本次抽评的项目共有19个,涉及16个实施单位,配套资金总额4,001.16万元,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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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资金额度 |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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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储备粮食费用及利息补贴 |
52.36 |
市粮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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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学前教育及普通高中教育减免政策县级补助 |
115.36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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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天网”运行维护费 |
330.00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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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异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资金 |
57.00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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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松岗镇丹波村防洪沟治理通村道路水毁修复5.7公里 |
313.50 |
市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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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客运车辆燃油和保险补贴资金 |
170.80 |
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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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谷桥建设项目工程 |
1455.53 |
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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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区新居建设(290)套 |
580 |
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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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级财政承担民族地区退耕还林粮食运费补助资金 |
83.75 |
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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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镇李群等3户危房拆除及重建工程 |
79.31 |
马尔康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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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部乡“7.7”道路抢险工程 |
79.27 |
日部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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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克基镇人民政府解决西索村部分道路改造费 |
40.72 |
卓克基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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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木足乡大西村移民安置点道路硬化项目 |
15.00 |
脚木足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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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城乡医疗救助项目 |
270.00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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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五保户生活供养金 |
213.00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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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20.97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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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 |
17.86 |
市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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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新农合(县级配套) |
87.00 |
市新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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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偿资金(县级配套) |
19.73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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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资金合计 |
4,0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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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价结果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相关考评的19个项目,符合实施计划,均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及文件规定进行实施,在项目完成方面,基本实现了计划目标,达到了预期目的。
2、分配结果情况
按照实施单位的资金申报计划,财政及时足额将资金下达到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对应安排使用到相关实施项目。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足额保障资金到位,单位在安排使用资金时依据相关工程实施进度、一事一议规程、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等拨付资金。
2、资金管理情况总体来说,各项目补助资金按照资金审批程序,统一纳入“四川省政府财政管理系统”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款项支付依据符合相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发票真实有效,未发现虚列项目成本及大额现金支付的情况,各项补贴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要求发放,发放手续齐全,做到账、表、档、证相符;但部分项目仍存在资金分配不合理票据审核不规范,项目实施人与收款人不一致等情况。如:(1)市民政局实施的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发放农村医疗救助(大病)12,090.00元,未见相关申请医疗救助资金书面材料;市残疾人联合会实施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项目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审批手续不完善,申请表上存在社区(村)、乡镇(街道)两级只盖章未签署意见、时间的情况。(2)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实施的基本药物管理项目采取预拨方式拨付项目资金,造成了项目补助资金分配不合理,有的卫生院多收了项目补助款,有些卫生院少收了项目补助。(3)脚木足乡人民政府实施的大西村移民安置点道路硬化项目单位将项目工程款全部转入泽肯在马尔康县脚木足乡信用社开立的个人账户,由泽肯将款项分别转给各项目承包人,未见委托协议。(4)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的退耕还林粮食运费补助资金收款人与原始登记人不一致,无委托收款书和情况说明。
3、财务管理情况
大部分单位均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中关于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岗位分设及职责、印鉴管理、报销管理、票据管理、财务收支审批、现金管理方面规定完备,岗位分工及岗位责任制以及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但部分单位岗位任不明确,票据报销管理不规范。如:马尔康市运输管理所根据马尔康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支付审批和报销做出了规定,明确了支票、发票和印鉴管理,未对人员岗位做出规定;脚木足乡单位未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报销单据未见相关经办人,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签字核实确认;项目实施人与收款人不一致且无委托收款书。卓克基镇人民政府未制定西索村部分道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建全财务制度,对项目相关合同、报销凭据审核不到位。
4、组织实施情况
各实施项目均根据相关实施方案,发改立项批复、应急工程相关会议纪要等开展实施。对于可采取“一事一议”形式实施的项目,均按规定召开一事一议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确定实施单位,并对“一事一议”结果进行公示公告。招标采购项目均按照相关程序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 对需公开招投标建设项目,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
(三)项目完成
马尔康市公安局实施的全市“天网”运行维护项目143个点位截止评价日共开通137个点位,除昌列寺1、昌列寺2、昌列寺3、昌列寺4、昌列寺5、昌列寺6六个点位未建设外,其余项目已实施完成。
(四)项目效果
以上项目的实施,无论是在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方面均取得较大成效。如:脚木足乡人民政府实施的大西村移民安置点道路硬化项目,极大的改善了项目实施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方便了农牧民群众的出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偿资金项目实施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权益,转变“以药补医”机制,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2016年度新农合(县级配套),有效充实了新农合基金库,在保障农牧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减轻了农村居民就医经济负担,有效缓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16年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项目实施,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2016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的实施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位困难残疾人手中,对他们日常生活保障起到了很大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面,
1.有6个项目存在未按项目规定审批、支付项目资金问题
2.有5个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3.有5个项目存在资金支出凭据不规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面
2017年对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进行审查,抽调人员组成3个工作小组,选取11个部门进行抽查复评,存在问题如下:
1.2个单位绩效目标设定不明确,项目分类不规范问题。
2.10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问题。
3.11个单位存在预算执行中调整数偏大问题。
4.11个单位存在结余结转资金过大。
5.6个单位存在“三公”经费控制不严,经费决算数超预算数的情况。
6.5个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
7.4个单位存在部分资金报账审批程序、手续不完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
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绩效管理理念,从2 0 1 8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把财政绩效评价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科学理财的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制度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二)强化评价质量,完善评价体系。
不断学习借鉴其他市县的先进做法,不断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探索设定项目个性化指标,科学合理的设置评价标准,
修订完善评价指标体系,逐步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三)强化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
(四)强化结果应用,巩固评价成效。
在进一步严格问题整改落实,加强评价结果与市级预算安排挂钩的工作力度的基础上,试点评价结果公开。一是按照“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由主管部门将部门自评报告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二是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信用体系,对于各部门的财政支出绩效进行记录,作为未来项目审批和资金拨付的重要评判标准。
马尔康市财政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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