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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和商场直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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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府办发〔202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和商场直购实施方案》已经马尔康市二届市委第115次常委会、市二届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进一步规范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和商场直购实施方案》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7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和商场直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阿坝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和商场直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阿州财采〔2021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和商场直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请各乡镇、市级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网上竞价采购和商场直购

网上竞价采购(以下简称竞价),是指采购人在竞价系统录入采购需求参数,发布竞价公告,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进行响应、报价,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商场直购(以下简称直购),是指采购人在竞价系统录入采购需求参数,发布直购公告,通过市场调查、对比后,到网上商城或实体供应商处采购的行为。

二、限额标准

竞价和直购实行限额控制:

货物类采购项目在50万元以下(乘用车、客车在200万元以下),可以由采购人选择竞价;

货物类采购项目在10万元以下,可以由采购人选择直购。

三、适用范围

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设备、显示设备、扫描仪、计算机软件、复印机、投示屏、触控一体机、碎纸机、不用家具、复印纸、乘用车和客车。

四、执行方式

选择采购人采购符合适用范围的货择竞价或直购;

若采购人对竞价结果不满意、物类项目,可改为直购。对竞价结果不满意而选择直购的,采购人应当严格按单位内控制度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后执行,但直购的需求不得低于竞价的需求,价格不得高于竞价的最低报价。

五、工作流程

(一)网上竞价采购 填写市级政府采购备案表→公告→供应商参与竞价→确定成订采购合同→公告、备案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支付资金

(二)商场直购填写市级政府采购备案表→公告→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布结果备案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支付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政府采购备案表的填制府采购备案表后实施采购。

(二)采购需求参数的录入登录阿坝州网上竞价系统录入采购需求参数。采购需求参数应当科学合理、明确细化;竞价转为直购的,不得变更竞价时发布的采购需求。若变更采购需求的,应当重新竞价。

(三)竞价、直购公告的发布发布竞价公告。采购人录入采购需求参数后,确认竞价起止时间、交货时间和地点、资金支付方式等信息后,发布竞价公告。发布直购公告。采购人录入采购需求参数后,发布直购公告。

(四)供应商参与竞价和直购参与竞价和直购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提供的产品应当是原厂正品,并符合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正版软件管理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其他有关规定;参与竞价和直购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竞价需求,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产品进行响应并报价。供应商的响应低于实质性参数需求或者报价超过预算的,均属无效响应。

(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成交公告的发布竞价项目: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核实拟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是否满足采购需求,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重新发起竞价同约定办理资金支付。七、惩戒机制竞价和直购均属于政府采购行为,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采购人或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采购人是竞价和直购的责任主体。在采购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资产、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

(二)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5年。此前竞价和直购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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