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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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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尔康市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全面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夯实日常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基础,及时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有力保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安全,按照《马尔康市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马尔府发〔2020〕32号)要求,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马尔康市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域覆盖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的全面推进工作,马尔康生态环境局发挥统一协调作用,做好全市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沟通和协调工作,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对口联动,扎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分工职责,以确保生态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不留隐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全州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年度工作任务。

根据细则,我市建立健全三级管理,三级网格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划定一级、二级一级三级网格的职责,没级网格对应不同的考核方式。其中,一级网格。成立马尔康市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推进本级网格的相关工作。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年组织召开2次联席会议,每半年1次,研究部署本级的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事宜;每年组织2次全市二、三网格员的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1次对下级网格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每季度向州级网格报送工作简报2篇(时限:次季度首月3日前),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情况调度表1份(时限:次季度首月3日前)。负责每年年底市党政同责考核中的网格化监管资料的收集报送;负责联席会议的会议纪要、监督检查情况等资料的规范存档。二级网格由各乡镇依托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乡镇的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推进本级网格和监督指导三级网格的相关工作。由乡镇主要负责人或是分管负责人每年组织召开4次工作会议,每季度1次,研究部署本级和三级网格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事宜;每月开展1次本级网格内的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全面排查巡查工作;每月开展1次对三级网格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每月向一级网格报送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情况调度表1份,工作简报1份(时限:次月1日前);负责每年年底乡镇党政同责考核中的网格化监管资料报送;负责工作会议的会议纪要、监督检查记录等资料的规范存档。三级网格以行政村村支书或村主任、社区主任为网格责任人,以环境保护监督员或环保网格员为辅助,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网格责任人和环保网格员要至少每1周开展1次对本级网格内的生态环境破坏、生态环境信访案件、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建设项目违法排污、饮用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垃圾焚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向上级网格和相关部门报告,并规范填写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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