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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撤啦!低风险地区可娱乐聚餐-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4号)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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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在我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后,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14号公告,对前期已发布公告中部分条款内容予以终止、调整或删除,旨在全面恢复低风险地区正常生活秩序。

公告终止了“暂停各类群体性聚集活动”的禁令。接下来,全省低风险地区歌舞娱乐、游戏游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麻将场所和大型儿童游乐设施、健身房、室内游泳场(馆)等可恢复营业;商场中的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区域以及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室内娱乐场所服务等也可恢复;有关群体性聚餐(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的禁令不再执行。与此同时,用工单位要继续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但不再需要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

在人员管控方面,公告终止了“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或居家自我隔离等措施”的规定,删除了第12号公告第一款中关于“湖北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表述,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修改后的第12号公告,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应当按规定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管理和服务。

随着防疫物资匮乏问题的缓解,公告终止了“鼓励相关企业扩产扩能,抓紧技术改造,研发新品,提升质量,增加产能。支持具备一定条件企业转型生产疫情防控物资。建立应急审批‘绿色通道’”的规定。

公告终止了“在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基础上,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运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医患人员及返岗农民工的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优先便捷通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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