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1年各级财政下达我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940万元(其中:中央660.11万元,省级141.49万元,州级38.4万元,本级配套10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监测户、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在资助参保、住院、门诊治疗等方面进行救助。
(二)项目实施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阿州医保办(〔2021〕8号)和阿州医保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用于保障困难群体的医疗待遇。
(三)投资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2021年下达我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94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951.09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112.08万元,住院救助支出815.08万元,门诊救助支出23.9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资助符合条件的对象参保,做到重点人员应保尽保; 2.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明显减轻;3.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合理,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评价指标体系
不仅保障了我市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在身体健康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改善了就医状况,使许许多多的困难家庭摆脱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有效缓解了长期以来困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三、综合评价结论
详见附件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按照阿州医保办(〔2021〕8号)和阿州医保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及阿州医保发〔2020〕36号文件资金管理办法,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马尔康市财政部门对基金实行监督管理,并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业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建立了基金专用账户,保证了基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同时定期分析、检查、监督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保证基金公平合理使用,封闭运行。按时上报基金财务报表,及时公开基金运行情况,从未出现挤占、挪用、借用情况,未用于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和其他支出。
(三)项目产出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951.09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112.08万元,住院救助支出815.08万元,门诊救助支出23.93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不仅减轻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改善了就医状况,使困难家庭摆脱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同时也有效缓解了长期以来困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更是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和群众看病就医服务需求进一步释放,医保基金的支出压力逐年增加,加之财政配套经费有限,进一步提高群众医疗保障能力难度较大。
六、相关措施建议
提高项目配套经费,提升医疗保障能力。
马尔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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