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马尔康市2026年第一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量化得分、安置岗位信息和选岗规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即从2026年4月15日至4月17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以真实姓名向马尔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联系电话:2827744。
一、量化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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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入伍 时间 |
军衔等级 |
文化程度 |
专业 |
安置 类别 |
量化 评分 |
量化评分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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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怀云 |
男 |
1994.11 |
2013.09 |
陆军二级 上士 |
大专 |
行政管理 |
军士服现役满12年 |
82.6 |
1 |
|
2 |
泽仁巴尔登 |
男 |
1995.04 |
2013.09 |
陆军二级 上士 |
大专 |
大数据技术专业 |
军士服现役满12年 |
64.65 |
2 |
二、安置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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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安置单位名称 |
安置岗位名称 |
计划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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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草登乡便民服务中心 |
事业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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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脚木足乡便民服务中心 |
事业专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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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马尔康市国有林保护局 |
国有企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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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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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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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岗规则
1.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应严格遵守选岗流程和选岗纪律,按时入场,选岗时间6分钟,选岗签字摁手印后不得更改。
2.选岗时,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选岗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讨论或干扰他人选岗。
3.选岗现场将签订《马尔康市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公开选岗确认表》,安排工作退役军士签字确认后生效。
4.选岗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到场选择岗位并签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家人代为选择单位签名的,必须提前一天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能证明其为家人关系的有效证明。
6.根据相关规定,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士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安排工作待遇。
6.本规则由马尔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马尔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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