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马尔康市党坝乡党坝村、地拉秋村、高尔达村。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243.7786公顷。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工程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关于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
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等规定执行。
四、其它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二)本公告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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