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阿坝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阿州人社办〔2020〕7号)、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阿州财社〔2020〕31号文)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4号文)要求,在支付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时,严格执行资金的审核、申报、支付流程,对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内容进行公示。2020年,马尔康市申请以工代训企业14家,开展以工代训672人,补贴资金666200元(陆拾陆万陆仟贰佰元整)。
以上内容公示期为7天,广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情况反映,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马尔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837-2822208、0837-2831434。
附件:2020年度马尔康市企业申请“以工代训”汇总公示花名册
马尔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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