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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为符合开业标准的商铺颁发“开业证书”

发布时间: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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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稳步推进复工复产工作,该市城区内商铺陆续恢复营业。

我市制定了商铺复工复产标准,除茶楼、宾馆、酒店、网吧、KTV、电影院等人口聚集场所,商铺所有工作人员在自我隔离14天之后,到社区医院开具“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登录“企业返工人员登记”管理系统填写120日以来的活动轨迹,且商铺具备消杀设施的,方可营业。

此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商户签订“经营主体疫情防控责任书”,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同时要求商铺张贴二维码,以便顾客扫码登记。截至目前,已为城区内271户商铺颁发“开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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