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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接受中央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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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我市召开接受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部署会,市委书记李清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窦孝解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芹芹,市政协主席昌旺出席会议。

李清勇指出,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

李清勇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接受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工作要求上来,确保国家、省、州和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接受和配合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组开展工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严肃认真的态度,坚决执行督察组的决定,坚决服从督察组的安排,坚决落实督察组的要求,自觉诚恳地接受监督,保证督察工作顺利推进;要坚持从严从实,全力抓好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必须照单全收、主动认领、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从主观上找根源,从客观上找不足,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要注重统筹兼顾,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窦孝解指出,生态环境安全是事关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的要事,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紧迫性、自觉性,扎实做好接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前提,变被动接受督察为主动发现、解决问题。必须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力做好整改销号工作。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市接受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在家的副县级领导干部,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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