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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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政府办组织起草了《马尔康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管理,提高城市整体管理水平,促进农贸市场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二、起草过程

根据安排,市政府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马尔康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市级各部门、各乡(镇)意见建议,并送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马尔康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包括总则、管理职责、规划建设、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办法》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农贸市场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要求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巡查监管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明确了农贸市场开办、经营、管理者的责任,明确农贸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通过落实责任,达到加强市场经营管理,提高市场规范化水平的目的;明确农贸市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等行为;明确农贸市场的开办、管理、歇业和终止条件;建立农贸市场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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