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府办发〔2020〕38号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体现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马尔康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并不再保留马尔康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窦孝解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 主 任:何建华 市委副书记
严 冬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杨飞雄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明 军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
鄢志彬 市政协经科委主任
刘兴云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吉蓉 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彭 锋 市公安局副局长
克尔基 市民政局局长
魏 兵 市财政局局长
张满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春明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彭 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琪 马尔康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君鉴 市水务局局长
朱学军 市农业畜牧局局长
胡银芝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王 宇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毛阳春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志伦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 盾 市防震减灾局局长
杜玉松 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任德福 马尔康镇镇长
朱学鹏 松岗镇镇长
南 勇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段 章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赵明君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杨 恒 市电力公司总经理
顺 岗 马尔康明珠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冯正松 马尔康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春明兼任,龙齐、李启贵、马义春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政策法规、决定指示,集体研究、协调解决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
(二)审议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标准、制度,审议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规划、县城、重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三)审议城乡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和城市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四)审议城镇建设中的重大建筑和景观设计方案。
(五)审议城镇规划区内的园林、景区和重大绿化项目规划与设计方案。
(六)审议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技术规范。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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