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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扎实做好流浪乞讨 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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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本报通讯员)为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州民政局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权益。

实行分类救助,对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以及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的,主动提供食宿,及时解除生存危机;对患危重疾病、疑似精神病和传染病人员,立即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对疑似走失、被遗弃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核查其身份信息,联系家人接回;对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以及利用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乞讨的,做好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今年以来,州救助管理站实施站内救助13人,联合马尔康市救助站实施街头流动救助73人。

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劝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救助的做好信息收集、建档立册,提供详细的求助联系方式;对职业乞讨人员加大劝离工作力度,严防骗取群众钱财乞讨行为发生;积极劝导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开展生产生活自救,加强部门协调,做好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服务。目前,已开展街面巡查50余次,劝离职业乞讨20余人次。

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回访活动,帮助返乡流浪乞讨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与流出地政府衔接,为符合条件的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督促其近亲属或监护人切实履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防止其再次外出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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