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成立马尔康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通知》,成立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废除原有的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其目的是为更好的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体现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高质量发展。其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政策法规、决定指示,集体研究、协调解决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
(二)审议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标准、制度,审议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规划、县城、重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三)审议城乡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和城市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四)审议城镇建设中的重大建筑和景观设计方案。
(五)审议城镇规划区内的园林、景区和重大绿化项目规划与设计方案。
(六)审议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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