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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马尔康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7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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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72-20207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837-2831732(建设污防生态管理股),0837-2831060(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市达尔玛街103 阿坝州马尔康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建设污防生态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梭磨河马尔康市卓克基镇及马尔康镇防洪治理工程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

马尔康市水务局

阿坝州中天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主要建设内容:

综合治理河长3.4km,新建梭磨河左右岸共3段堤防总长3.19km总投资5196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0.86%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取得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梭磨河马尔康市卓克基镇及马尔康镇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阿州发改行审【2019】52号),同时已取得阿坝州水务局出具的《关于梭磨河马尔康市卓克基镇及马尔康镇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阿州水行审【2020】13号),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的主要目的是完善梭磨河马尔康镇河段防洪体系,提高防洪能力,保障区域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故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

本项目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设计洪水,建设的主要内容新建河堤和疏浚河道,故项目建设符合《马尔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根据各河段在流域防洪中的作用、河流河段防洪任务统筹安排实施,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向灾害严重、治理迫切的地区及藏区等贫困地区倾斜。按照国家“符合防洪规划,重点安排险段、急段”的要求,确定兴建梭磨河马尔康防洪治理工程,因此符合《全国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流域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2018年7月20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号)及“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项目位于马尔康市马尔康镇查北村,不在阿坝州生态保护红线和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3.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已取得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梭磨河马尔康市卓克基镇及马尔康镇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阿州发改行审【201952号),同时已取得阿坝州水务局出具的《关于梭磨河马尔康市卓克基镇及马尔康镇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阿州水行审【202013号)。因此,选址合理。

                               

施工期:

1.废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扬尘:主要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以及施工材料的运输产生。①项目工地管理中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的“六必须”与“六不准”。②推行施工环境监理制度,完善合同约束机制,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扬尘防治的规定,确保指定的环境管理及工程措施得以实施。③工地四周应当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堆存物高度。④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驶离工地前,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⑤工地内的散装物料、回填土等遮盖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运送过程应当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禁止凌空抛撒。⑥工程建设期间,其所使用的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需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水等措施。

3.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车辆噪声。①加强对进出车辆及各施工设备的管理。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③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布置。④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严禁夜间装卸材料,材料运输车辆进入场地需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汽车鸣笛,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下料,严禁夜间装卸材料。

4.固废:

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弃渣和河道疏浚弃方。弃渣堆放于俄尔雅新桥下游2.1km处(桩号K2+100)的渣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袋装收集后由工作人员带至环卫点投放。

5.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临时工程占用的耕地进行复垦,对林地、裸地进行乔灌草绿化。采取的主要措施:施工道路:①用地前将表土剥离,剥离厚度根据用地区土质条件和土层厚度确定,堆放于临时堆场;表土一般采用梯形双面破堆放,表面应采用草帘垫进行覆盖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和剥离的表土混入其他岩石。②施工结束后对道路占用的耕地进行翻松、耙细,将道路泥结石中大块卵石清除,迹地翻松厚度不小于50cm。生产生活区:①主体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将地表以上构筑物全部清除,能用的砂石、砖块、木料尽可能二次利用,多余弃渣转运至临时堆场堆放。②迹地清理后,对占地范围进行深翻,根据当地土层厚度,翻松深度为50cm,以达到农耕要求。施工结束后,采取明渠回填、边坡进行绿化、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

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无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河堤步行道设置有垃圾桶,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生态环境:主河流县境内落差850米,平均比降9.24‰。建成后马尔康市马尔康镇河道水文情势不会受到大的影响,不会对地表水水生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2

马尔康市大郎足沟防洪治理工程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查北村

马尔康市水务局

阿坝州中天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主要建设内容:

综合治理河道长度2.19千米,新建堤防1016米,加固及加高堤防183米,河道疏浚2191米。总投资1154.46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2.6%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取得四川省水利厅出具的《关于马尔康市大郎足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川水函【2020】16号),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

本工程建设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大郎足沟防洪体系,提高防洪能力,保障区域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故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

本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新建河堤、加固及加高堤防和疏浚河道,故项目建设符合《马尔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根据2018年7月20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号)及“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项目位于马尔康市马尔康镇查北村,不在阿坝州生态保护红线和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3.选址合理性:

大郎足沟未建堤防段河岸坍塌严重,查北村段河道壅塞、河床抬高,河道内堆积着大量的推移质,因此对马尔康市大郎足沟进行新建堤防、加固及加高堤防、河道疏浚。取得了四川省水利厅出具的《关于马尔康市大郎足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川水函【202016号),故本项目选址合理。

施工期:

1.废水:本项目基坑废水经明渠进入集水池,集水池沉淀后经水泵抽出排入大郎足沟施工机械冲洗水经简易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依托周边村民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会对周围地表水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扬尘:主要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以及施工材料的运输产生。①项目工地管理中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的“六必须”与“六不准”。②推行施工环境监理制度,完善合同约束机制,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扬尘防治的规定,确保指定的环境管理及工程措施得以实施。③工地四周应当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堆存物高度。④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驶离工地前,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⑤工地内的散装物料、回填土等遮盖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运送过程应当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禁止凌空抛撒。⑥工程建设期间,其所使用的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需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水等措施。

3.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车辆噪声。①加强对进出车辆及各施工设备的管理。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③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布置。④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严禁夜间装卸材料,材料运输车辆进入场地需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汽车鸣笛,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下料,严禁夜间装卸材料。

4.固废:

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弃渣和河道疏浚弃方。弃渣进行综合利用,用于堤后低洼地带回填加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袋装收集后由工作人员带至环卫点投放。

5.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临时工程占用的耕地进行复垦,对林地、裸地进行乔灌草绿化。采取的主要措施:施工道路:①用地前将表土剥离,剥离厚度根据用地区土质条件和土层厚度确定,堆放于临时堆场;表土一般采用梯形双面破堆放,表面应采用草帘垫进行覆盖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和剥离的表土混入其他岩石。②施工结束后对道路占用的耕地进行翻松、耙细,将道路泥结石中大块卵石清除,迹地翻松厚度不小于50cm。生产生活区:①主体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将地表以上构筑物全部清除,能用的砂石、砖块、木料尽可能二次利用,多余弃渣转运至临时堆场堆放。②迹地清理后,对占地范围进行深翻,根据当地土层厚度,翻松深度为50cm,以达到农耕要求。施工结束后,采取明渠回填、边坡进行绿化、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

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无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河堤步行道设置有垃圾桶,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生态环境:本项目运营期涉及的地表水为大郎足沟,建成后马尔康市马尔康镇查北村段河道水文情势不会受到大的影响,不会对地表水水生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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