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財社〔2019〕38号)的要求,在受理各项资金补贴申请时,严格执行资金的审核、申报、支付流程,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法合规。2020年第2季度计划拨付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共计18.3680万元(壹拾捌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12.54万元、就业见习补贴3.828万元、创业补贴2万元。公示期为7天。广大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马尔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说,联系电话0837-2822208、2831434。
马尔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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