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部署要求和马尔康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规定,经我局清理审核后,我局已于3月7日—3月14日在单位公示栏中进行了质保金退还公示,至今仍有以下企业未来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再次对需退还质保金的相关企业,在我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名单附后),请于公示期内到马尔康市卫生健康局办理退款手续。
公示期满后,仍未办理退款手续的,我局将按相关程序申请财政收回资金。届时,一切后果请各企业自行负责。
公示期:2020年5月9日-2020年5月15日。
联系电话:0837-2823619。
特此公示。
马尔康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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