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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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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按照国家、省、州、市部署要求,全市上下已形成了强大的防控工作合力。为进一步发挥全社会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作用,共筑抗击疫情新长城,切实维护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做好个人防护。不参与任何聚集活动,减少外出,不串门、不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外出务必佩戴口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肥皂/洗手液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衣袖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自己或家人如果出现了咳嗽、发热等症状,应当注意适当隔离,必要时应及时就医。

  二、保持健康饮食习惯。请不要购买和食用野味,不去海鲜、活禽市场,尽量避免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注意合理搭配饮食,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各种肉类和蛋类要确保煮熟。

  三、自觉隔离监测。当前,为切实防止疫情扩散,州、县、乡、村四级联动,正深入细致的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有在重点疫区居住史、旅行史、密切接触史的干部群众请积极配合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登记报备,自觉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返回我市务工、上班的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员,请进行对照检查,如有类似情况,做好自我隔离,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四、及时就诊就医。居家隔离期间,一旦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消化系统表现轻度纳差、乏力、精神差、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神经系统首发表现头痛症状,心血管系统首发表现心慌、胸闷等症状,眼科首发表现结膜炎症状,仅有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症状等,请主动告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按相关程序到医院就诊,尽量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

  五、加强联防联控预警。请广大市民共同监督,一旦发现有来自重点疫区、近期返回我市务工、上班的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员没有遵守居家隔离等措施,请第一时间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相关部门反映。

  六、主动配合检查。如确有事外出,要配合检查卡点的工作人员开展检查、车辆消毒等工作;如果您及家人近期由市外返回马尔康市,返回途中请自觉配合沿途检查。检查卡点的医务人员、警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非常辛苦,请理解他们并积极配合。

  七、主动做好信息登记。自外地返回的人员,到达住地后请主动到所在社区(村)进行信息登记,如您不便前往,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上门登记。如果您有房屋已出租,请务必告知近期返回的租户主动到社区(村)登记,也可电话通知工作人员上门登记。(联系方式:马江社区2839298,美谷社区2825728,达萨社区2820005,各村委会)

  八、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疫情信息都以官方发布为准,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打击,希望广大市民切勿随意在网上发布、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内容,一经查实,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我们不能疏于防范,但也无需恐慌。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携起手来,各尽其责,众志成城,万众一心,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马尔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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