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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马尔康市纪委 马尔康市监察委关于防疫期间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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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市级各部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委决策部署,紧急行动,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推进。为严肃疫情防控纪律,现将两起疫情期间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如下:

1.2020131日上午上班时间,松岗镇松岗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赵春秀与松岗镇卫生院院长就其女儿石林梅(松岗村防保员)负责的防疫工作开展情况发生争执,扰乱了卫生院正常工作秩序,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赵春秀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缺乏大局意识,未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214日经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赵春秀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2020年1月31日上午上班时间,松岗镇松岗村防保员、村医石林梅等人与松岗镇卫生院院长就石林梅负责的防疫工作开展情况发生争执,扰乱了卫生院正常工作秩序,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石林梅同志身为中共党员、村防保员,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缺乏责任意识,法纪意识淡薄,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214日经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石林梅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正处于防控关键时期,这些案例暴露出我市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法纪意识淡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按照中央,省、州、市委部署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等行为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以铁的纪律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马尔康市纪委马尔康市监委

 20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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