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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外来人员外出返乡人员节后返岗人员与确诊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公开信

发布时间: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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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日,我市已发生并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输入性病例。为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坚决阻断传染源和传染渠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市从外地来马尔康的人员、外出返回马尔康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包括驻市各单位)节后返岗的人员和与确诊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过的人员进行调查登记。

一、调查登记的对象

1.非马尔康籍的外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务工、经商办企业、走亲访友等)。

2.城乡居民外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外出返乡人员,包括外出经商、读书、务工、旅游、走亲访友等)。

3.州、市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包括驻市各单位等)节后返岗人员(以下简称节后返岗人员)。

4.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过的人员(以下简称密切接触人员)。

此外,还将在公路要道设置检查点调查登记来往的车辆和人员。

二、调查登记的方法

1.外来人员和外出返乡人员,由各乡镇党委、政府组织,逐村(社区)逐户,一个不漏地进行调查登记,将登记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节后返岗人员,由州级各机关事业单位、市级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组织进行调查登记,将登记结果统一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汇总后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密切接触人员,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进行调查登记,将登记结果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卡点上的外来车辆和人员,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对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将登记结果汇总分析后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三、调查登记的要求

1.如果您是2020110日以后到马尔康的外来人员、外出返乡人员、节后返岗人员、与确诊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过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到调查登记单位进行登记,如实说明最近的活动轨迹、有无到疫情高发地区、有无与确诊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过、身体是否有不适反应等情况。说实情对您,对您的家人,对疫情防控十分重要,请您一定不要隐瞒实情。

2.如果您从疫情高发地区来,或者到过疫情高发地区,或者与确诊或疑似病人有过密切接触,请您一定高度关注您的身体状况,就近到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一次检测。如果您的身体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症状相似的不适,请立即就近到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检查就诊,以保证您的不适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检查和治疗。

3.如果您从疫情高发地区来,或者到过疫情高发地地区,或者与确诊或疑似病人有过密切接触,请您一定高度重视,别再走动,尽量减少与家人或他人的接触,主动在家隔离观察14天以上。如果您不放心,也可以直接到医院就诊,请专家分析研判您的情况。如果有必要,可以到指定的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祝您愉快度过观察期。

4.防疫情输入和扩散、蔓延,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如果您发现身边和了解的人中,有应该进行登记而没有进行登记的人员,请您一定尽到劝告的责任,督促其立即到调查登记单位进行登记。如果他不听您的劝告,请您立即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8372855373。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谢谢您的支持!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隐情不报,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造成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您一定尊重、配合调查登记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工作,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关注疫情!关注健康!关注您我他!让我们携起手来,全面迎战疫情,共创美好未来!

                 马尔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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