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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马尔康市委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五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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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全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1%,比国家考核目标低2.5%(省整改任务第51项)

责任单位

中共马尔康市委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

张培云书记、窦孝解市长

联系电话


整改目标

2019年底完成马尔康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

一是已完成可研评审并通过评审,并取得土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二是取得立项批复。三是已完成水质检测设备的采购。四是完成水质监测业务用房的财评工作及施工竞争性谈判工作。五是完成水质监测站业务用房的修建及设备安装。六是完成验收并投入运行。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水质监测站已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实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提升了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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