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减轻企业负担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和谐劳动关系,马尔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市域内建筑领域施工项目已竣工验收但未及时申请退还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清退。现通知如下:
请各项目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认真梳理历年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梳理出已竣工未申请退还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原始缴费凭证及相关资料到马尔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办理退还手续。
一、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需材料清单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
2.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3.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资料
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银行回执单
5.银行利息结算清单(若自愿放弃利息的,请在退还保证金申请中注明)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委托个人办理业务的需要企业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址:马尔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联系人:李均全 联系电话:0837-2836532
马尔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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