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1.有大量污水溢流直排梭磨河。 2.出水在线监测与中控数据不一致,在线数据有超标现象,运行管理记录不规范,未安装进水在线监测设施。 3.现场污泥堆存不符合规范,污泥压滤机存在运行故障;危废处置协议已逾期。 4. 整改无实质性进展,省级环保督察提出的问题均未整改。 |
责任单位 |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窦孝解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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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完成污水处理厂运行整改,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机制,强化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整改措施 |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市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住建、环保、经信、污水厂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市污水厂运行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小组,对整改事项逐一建立了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具体的工作及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进一步明确市污水厂整改主体责任,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局承担监管责任。二是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对污水处理厂设备和工艺进行调整,优化设计能力,保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减少或解决溢流问题。三是按照要求安装进口在线监测设备,保持在线监测正常运行,数据传输正常。四是加强运行管理,完善运行台账和记录,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对数采仪进行更换,更换相关线路及传输器,数据传输正常,并保持一致;对整个运行系统、CASS池运行周期进行优化调整;在运行管理中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运行记录和台账;完成污泥堆棚不规范的整改;完善污水处理公司标识标牌;完成危废处置协议的签订;完成压滤机维修;完成进口在线设备采购和安装。完成了问题整改,平均日处理量8000立方米,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91-2002)中一级标准 B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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