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至30日,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内公共场所(酒店、宾馆、招待所)和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查看疫情防控、职业防护、医疗废物管理等情况。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提出要求: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通报制度,做好传染病疫情的登记和报告,确保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严格执行传染病监测制度;二是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废的收集、运送、储存、处置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对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三是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重点科室器械用品等进行严格消毒,防止发生交叉污染,做好消毒效果监测及消毒记录;四是购置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及医药耗材应索取供应商和厂家资料、卫生许可批件及卫生用品消毒效果监测报告,并做好登记
截至1月30日,累计监督检查公共机构39家,其中公共场所33家(为控制疫情传播已关停5家),医疗机构6家,下达监督意见书22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