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马尔康市按照省、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相关文件精神全力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
加大政策宣传。通过年底进村入户、走访慰问、入社区、进寺庙等方式,详细讲解宣传“两病”政策,邀请联系户、联系僧人、社区参保群众及驻村工作组和“5+1”力量为一线宣传员,使“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相关政策让参保群众吃透,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更多“两病”患者享受到政策福利和办理的高效便捷。
完善机制保障。依托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继续落实“两病”门诊特慢病待遇,同步完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未纳入门诊特慢病的“两病”患者降血压、降血糖用药纳入医保基金统筹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用药支付比例可达50%,高血压支付限额为200元/人/年,糖尿病支付限额为300元/人/年,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支付限额合并计算,即500元/人/年。
及时核发费用。目前已将符合规定的3人纳入“两病”管理,发生“两病”门诊费用374.88元,按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50%给予报销,基金支出187.44,已于2019年12月26日将待遇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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